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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倒是可以鼓励一下消费者协会或者建立一个网站来普及消费者的知识。
所以在这样的气候底下,要想废除或者大幅修改劳教制度,一来可能性不是很大,二来即使修改不会往宽处修改。劳动教养制度,从某种意义上讲就是这么一种制度。
同时,劳动教养制度与执政党的执政理念也是相冲突的。现在整个国家的不稳定性问题就是某些公共管理的体制安排、某些公共管理机构和一些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已经没有了对党、对国家、对人民负责的基本公共精神,只对部门和个人的权力负责。这是一个很大的问题,你可以把人劳教,但是要按规矩做,一定要让人家得到救济的权利。郭道晖(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顾问):这个问题是很严重的违法侵权问题,长期不能解决,是我们国家法治的一大污点。总之,抓住你就重重地处罚,都劳动教养。
法律规定将来教育的对象是什么?大家可以认真地研究一下,把它规定得明确一点,因为这件事对社会的影响比较大。这里边有一个考虑:他可能做了对社会秩序有破坏作用的事,但还不是犯罪,对社会来说他是一个不安定因素,带有危险性,所以需要限制他的自由。中国共产党依法执政,集中反映了我们党在新形势下治国执政方式的与时俱进和制度创新,突出体现了执政党在领导国家法治建设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和关键性,有力地巩固了我们党的执政地位、提高了党的执政水平。
总之,只要我们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法治规律与中国国情的创造性结合,坚持自上而下有力推动与自下而上全民参与相结合,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就一定能开创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局面,就一定能取得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新成效,就一定能在社会主义中国创造出与经济建设奇迹相媲美的法治建设奇迹。诚然,法治建设的成效有一个从小到大、从隐性到显性的过程,难以立竿见影,快速见效。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是准确体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精神,是全面反映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精神,是集中代表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 法法律至上的精神,对推进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指导意义。不断扩大人民民主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是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核心内容。
党的十八大报告根据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形势和新要求,作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明确指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这就要求我们重点加强完善经济体制、改善民生和发展社会事业、促进文化建设、保护生态环境、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以及规范制约权力等领域和方面的立法。
(四)提高党的执政能力迫切要求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在党,关键在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党的十八大报告鲜明提出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这是对我国社会主义法治认识不断深化的重要成果,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重大发展。当前,我国社会矛盾纠纷持续高发多发,触点很多、燃点较低、处理不易。要勇于实践、敢于开拓,既要积极借鉴、吸收世界各国的优秀法治文明成果,更要立足我国国情总结自己的法治经验、适应自己的法治需求、彰显自己的法治特色、创新自己的法治举措,决不搞全盘西化、决不搞全面移植、决不搞照抄照搬,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从现在起到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只有8年期限,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我们要围绕行政决策、行政执法、行政公开、行政权力监督、行政化解矛盾纠纷等主要环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着力规范政府行为,特别是要紧紧抓住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这个重点和难点任务,完善执法体制,创新执法方式,加大执法力度,规范执法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切实维护公共利益、人民权益和经济社会秩序。提高全民法治意识、努力建设法治社会,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坚实基础。要完善科学民主立法机制,创新公众参与立法方式,扩大立法工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以保证立法真正遵循客观规律、集中公众智慧、实现人民利益,切实增强法律法规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三)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迫切要求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是党的十八大提出的重要任务。
但是,法治的导向和预期作用却使其收益随着时间的推移呈现雪球效应,法治执行得越持久、越稳定,其成效就越成倍放大。人民群众是法律实施的重要主体,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础力量,要通过在全社会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使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真正进社区、进乡村、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并逐步深入人心。
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越是从发展的早期进入发展的中期和后期,越是从粗放发展阶段转向科学发展阶段,就越需要通过法治来克服在发展过程中个体行为选择和政府决策行为选择的功利化、短期化、表面化现象,纠正各种重速度轻效益、重总量轻质量、重效率轻公平、重局部轻全局、重当前轻长远的做法,建立健全一整套支持、推动和保障科学发展的长效体制、机制和制度体系,从而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大动力和制度保障。在我国这样一个13亿多人口的大国,要实现政治清明、社会公正、民心稳定、长治久安,根本上要靠法治,要靠全面推进和落实依法治国。
所谓法治思维,在本质上区别于人治思维和权力思维,其实质就是各级领导干部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必须时刻牢记人民授权和职权法定,必须严格遵循法律规则和法定程序,必须切实保护人民权利和尊重保障人权,必须始终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必须自觉接受监督和承担法律责任。(二)各级领导干部要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善于运用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应通过整体、全面、合理的制度安排,从制度上理顺各种利益关系,平衡不同利益诉求,努力以制度防纠纷于未起、化矛盾于未发,从源头上有效预防与减少社会矛盾和纠纷。深化司法改革、保证司法公正,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保障。从主要强调立法的数量和速度,向更加注重立法的质量和效果转变。但新形势下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有着更高的期待和要求,司法体制改革仍然任重道远。
(三)各级领导干部要大力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法治政府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报告对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充分认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对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意义,真正把思想认识从重经济建设、轻法治建设的观念中转变过来,把法治建设从重立法重形式重宣传、轻执法轻落实轻效果的倾向中转变过来,把法治工作从重治民重处罚重管理、轻治官轻教育轻服务的方式中转变过来,在重视程度、领导力度和推进速度上都进一步增强使命感、紧迫感和责任感。(二)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迫切要求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是我们党始终高扬的光辉旗帜。
同时,人民群众的民主法治和权利保护意识不断增强,对公平正义和公共服务的要求越来越高。总之,我们只有把法治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牢固基石,把以人为本、公平正义作为法治建设的灵魂,把切实保护每个公民的每一项合法权益作为法治建设的根本任务,才能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奠定最坚实的基础。
因此,这就要求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认真学习宪法和法律,真正尊崇宪法和法律,带头遵守宪法和法律,自觉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切实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努力做到越是工作重要、越是事情紧急、越是矛盾突出,越是自觉坚持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要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经过新中国成立60多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坚持不懈的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史上的重要里程碑。但是,如何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新要求,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仍然是一项长期和艰巨的任务。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深刻认识改革发展稳定新形势对法治建设提出的新要求,深刻认识法治是改革发展稳定的强大推动力,是一个地方的重要软实力和核心竞争力,坚决纠正把法治与改革发展稳定对立起来,认为依法办事束缚手脚、妨碍改革、阻碍发展、影响维稳的不正确观念和做法,真正做到以法治凝聚改革共识、规范发展行为、促进矛盾化解、保障社会和谐,努力使改革发展稳定进程与法治建设进程相协调、相统一。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中心环节。
要创新法治宣传方式,提高舆论引导能力,抵御错误观点的干扰和影响,让社会公众在学法尊法守法用法中深化对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认识和信仰。(二)推进依法行政,到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推进依法行政,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到2020年实现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的目标。
党的十八大报告突出强调: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坚决破除一切妨碍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弊端,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而如果我们现在在法治建设上稍有松懈,未来出现的问题就可能是全局性、长期性甚至是灾难性的,解决起来事倍功半,积重难返。
一些领导干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意识、能力和责任感不强,容易导致处理失当、激化矛盾,甚至演化成大规模的群体性事件从主要强调立法的数量和速度,向更加注重立法的质量和效果转变。
但新形势下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有着更高的期待和要求,司法体制改革仍然任重道远。人民群众是法律实施的重要主体,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础力量,要通过在全社会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使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真正进社区、进乡村、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并逐步深入人心。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迫切要求未来5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阶段,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时期。党的十七大以来,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逐步向纵深推进,取得重大进展。
在我国,行政机关承担着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等各个领域的繁重管理任务,实施80%以上的法律法规,其行政能力和执法水平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通过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把党的意志和路线方针政策规范化、程序化、法律化,落实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是我们党有效应对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以及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的必然要求。
这就要求我们重点加强完善经济体制、改善民生和发展社会事业、促进文化建设、保护生态环境、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以及规范制约权力等领域和方面的立法。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越是从发展的早期进入发展的中期和后期,越是从粗放发展阶段转向科学发展阶段,就越需要通过法治来克服在发展过程中个体行为选择和政府决策行为选择的功利化、短期化、表面化现象,纠正各种重速度轻效益、重总量轻质量、重效率轻公平、重局部轻全局、重当前轻长远的做法,建立健全一整套支持、推动和保障科学发展的长效体制、机制和制度体系,从而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大动力和制度保障。
同时,人民群众的民主法治和权利保护意识不断增强,对公平正义和公共服务的要求越来越高。(一)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拓展人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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